外国语学院教科研团队管理制度及职责
发布者:外国语学院2021-04-08 15:07:18
为凝练科研方向,彰显研究特色,落实学科建设目标任务,提高学院科研和教学团队的创新和核心竞争能力,进一步加强教科研团队的梯队培养和成果产出,经过精心组织,严格筛选,学院成立了“教育语言学”、“语料库翻译学”、“国别与区域研究”、“口笔译社会服务”和“教学竞赛”五个教科研团队。学院从2020年至2023年开展为期三年的团队建设。为加强对教科研团队建设的管理,确保团队建设的成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科研团队管理实行团队负责人负责制,团队负责人承担团队建设过程中的引领、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
二、团队负责人由学院聘任。团队负责人如不能完成和履行团队建设职责,学院有权解除或更换负责人;
三、教科研团队成员必须积极参与团队的研究任务,服从团队负责人的组织和领导,完成规定的科研任务;
四、教科研团队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团队负责人可在学院范围内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对不能履行职责或不能按质按量完成教科研任务的成员,团队负责人可解除与其的团队关系;
五、教科研团队要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方案,每年需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撰写工作总结,接受学院的检查和考核。团队的工作计划应严格根据研究方向开展,原则上不得改变研究方向。
六、校级科研团队经费由学校支持,学院每年为院级教科研团队支持5000元经费用于开展团队建设。团队完成的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参照《外国语学院科研工作奖惩办法》执行。
七、教科研团队实行团队考核制度。学院将从团队建设(研讨、交流、学习等)和团队成果(项目、论文、专著、获奖等)两方面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每年六月和12月分别开展两次检查。每年12月检查时,对没有高水平成果的团队,学院将责令整改。建设周期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学院将取消该团队并停止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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