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考试试卷保密管理办法
发布者:外国语学院2015-06-08 14:05:01
根据我校《保密工作规定》、《教学工作规范》等文件精神,为保证学校课程考试的顺利实施,做好我院课程考试试卷的保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考试,是指普通本科生按培养计划规定所修的课程考试(包括期中和期末考试)。
二、试卷(试题)命题、审核、交接、印制、保密、保管等环节组织管理与保密工作由开课学院院长负责成立院级工作组,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工作规范》、《考务工作暂行办法》、《保密人员工作制度》等各类考试的管理规定。
三、凡参与命题的教师及接触试卷印刷、保管等工作的人员都有保守试卷秘密的义务和责任。(树立外国语学院试题试卷保密责任意识)
四、各科课程考试试卷命题前,外国语学院要与命题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对命题人员应当履行的保密义务和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明确规定见保密承诺书)
五、我院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均应按照教务处实际要求实行考教分离,试卷由课程负责人审查、教研室主任复查、最终由教学副院长签字;出题应有A、B两套试卷。试卷的最终使用,由教务处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从A、B卷中选定。六、试卷命题不得直接选用近三年已在同类考试中使用过的试题内容。
七、命题工作结束后,考试原始试题载体由命题负责人保管,命题过程中的草稿等文字材料,要即刻进行销毁。凡在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上进行命题时,均应采取断网操作;对于考前所出试题的存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移动硬盘、U盘及光盘)采取加密存储,严禁将所出试题与其他课件混存,确保考试试题的安全保密。
八、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试题)(不含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送交学校指定承印单位,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完成印制复查等工作。不得以任何名义到学校非指定的试卷印刷单位印制试卷。
九、凡有亲属参加考试的命题教师和考务涉密人员必须执行回避制度,命题教师和考务涉密人员因过失泄密或故意泄密,将按照《西安文理学院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暂行办法》和保密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十、课程考试时,每个考场发多少试卷必须回收多少试卷。阅卷结束后,所有批改后的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空白试卷、成绩册(含平时成绩原始记录)、试卷分析表、教考分离课程考试总结等考务材料验收合格后,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装订成册存查,由外国语学院办公室负责妥善保管。所有考务资料应保管至本科学生毕业后4年。超过保存期限的试卷,由学院统一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审批,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后,自行集中销毁。
上一条:外国语学院常规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下一条: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细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