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言文学系关于期末考试工作的要求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2014-06-05 16:34:13
各位老师:
现将我系本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考试、考查)有关要求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不得随意更换监考时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者,请向任老师说明情况,并到教学秘书处备案。
2.学生作弊的处理: 如发现学生作弊,请于第一时间终止学生答卷,责令其当场写出违纪事实。监考教师分别在该材料和考场记录单上签字,并责令学生签字确认后交至系办。
二、评阅试卷要求:
由教研室组织教师进行流水阅卷,客观题每小题只给小分,主观题在答题要点旁边给小分(或作标记),不打对错号。每题统计后再给出总分。卷面批阅规范,书写清晰工整。在试卷、成绩表上分数修改处签全名确认,否则不予接收。
三、成绩登陆
请将成绩核对无误后于2011年7月15日之前输入教学管理系统。如需修改成绩,需经2人复查后,填写《西安文理学院成绩更正表》,经上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修改。
四、试卷装订内容及顺序
1.成绩单: 包括原始成绩单和平时成绩单各一份。
2.试卷分析: 学生考试成绩正常,呈正态分布,考试质量分析科学、准确。
3.考场记录单
4.答案及评分标准。
5.原题一份及学生的考试答题卡。
请各位老师按以上顺序装订。
五、上报考务材料
1.考务材料包括:
专业课: 成绩单一式2份,试卷分析一式1份;
大学英语: 成绩单1份。
2.所有考务材料请于7月15日之前交至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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